最新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3-05 15:49:57 浏览次数:293

温州大学202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浙江院校代码:0024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浙江省高招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积极探索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结合本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的需要,2026年温州大学将在浙江省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选拔对象

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2026年温州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为360名,分种报考别,其中师范类1组65名,师范类2组50名;非师范类1组37名,非师范类2组208名。具体如下:

报考

招生专业

学费

(元/年)

学制

选考科目

计划数

师范类1组

汉语言文学(师范)

4800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7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4800

四年

思想政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7


小学教育(师范)

4800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15


学前教育(师范)

4800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12


应用心理学(师范)

4800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10


英语(师范)

5520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7


历史学(师范)

4800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7

师范类1组 合计

65

师范类2组

教育技术学(师范)

4800

四年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4800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物理学(师范)

4800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化学(师范)

4800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生物科学(师范)

4800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师范类2组 合计

50

非师范类1组

法学

4800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10


行政管理

4800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6


国际经贸规则

4800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6


建筑学

5500

五年

不提科目要求

15

师范类1组 合计

37

非师范类2组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卓工超豪示范班)

5500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5500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5500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材料科学与工程

5500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应用化学

4800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能源化学

4800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工业工程

5500

四年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车辆工程

5500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机械工程(卓工超豪示范班)

6325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智能制造工程

5500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土木工程

6325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5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5500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500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8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5500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8


人工智能

5500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网络工程(卓工超豪示范班)

6325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8


应用统计学

4800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信息与计算科学

4800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生态学

4800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环境工程

5500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生物技术

4800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非师范类2组 合计

208

注: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学费以物价部门备案为准。

三、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浙江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同时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均为P等及以上),学考成绩折算分数需达100分及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其中一报考。

学考等级按以下标准进行折算: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满分150分。其中省内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考生报名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温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wzu.edu.cn),点击“三位一体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报名流程提示,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报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为促进考生理性、有序报考,提升人才选拔的精准性和科学性,每位考生可报考包括我校在内的省内地方属试点高校总数不得超过4所。

(二)时间安排

20263月79:00—3月2017:00,网上报名。考生进入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按要求登录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请考生仔细核对。

凡报考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均须在师范类1组、师范类2组、非师范类1组和非师范类2组四种报考别中选择一报考,不得兼报。如报考师范类1组,即报考符合自身选考科目要求的所有师范类1组专业,其他以此类推。

20263月21日—3月27日,资格审核

20263月2842日,考生进入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按要求登录相应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并完成报考费缴纳。

五、综合素质测试

(一)资格审核

对报考信息进行审核,按报考招生计划数不多于1:7比例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综合素质测试资格按以下方式加以确定:

1)学考折算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2)学考折算成绩总分相同的按照学考A等科目数由多到少排序,A等科目数多者优先;

3)学考A等科目数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考科目等第折算总分排序;

4)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考科目等第折算总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等第折算分数排序;

5)以上条件均相同者,一并获得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二)测试方式及内容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参加温州大学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方式为主,分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类别进行。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潜质,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结束后,按报考组别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同分考生一并划入)。

(三)入围公示

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温州大学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四)时间安排

2026年4月11日4月24日,考生请登录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并按系统要求打印综合素质测试通知书。

20264月25日,综合素质测试。

2026年4月30日前,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通道将开启,入围名单同步公示,考生可登录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按要求查询相关信息。

六、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入围考生均需参加浙江省2026年高考普通类考试,且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超过普通类一段线40分(含)才有资格填报志愿。考生需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填报“三位一体”招生志愿,第一志愿须填报温州大学,可以填报报考组别内的多个专业,但须符合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未被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二)录取办法

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25%+高考成绩(满分750分)×60%。其中学考成绩按照报名条件中的折算方式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四位小数点(四舍五入)。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成绩高低排序,单项成绩优先排列次序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位次号、学考折算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以及高考选考科目总分。若仍无法排序,则依据高中阶段具有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经专家组认定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按照报考组别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在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所报考组别内计划未满专业。如仍有计划空额,学校在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从该报考组别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额满。

报考组别中,若某个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计划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则该别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按小数点舍去)以内。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我校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和日语。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原则上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实际要求执行,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考生原则上不能录取的专业: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环境工程、学前教育;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原则上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化学、应用化学、能源化学、应用心理学专业;3.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工程、人工智能等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收费标准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

八、其他说明

(一)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并对重大事宜作出决策。

(二)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7-86598028。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综合素质评价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影响录取结果。

2.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

3.其他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在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其他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温州大学招生网和“三位一体报名系统”公告栏等。

(五)本章程由温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况保留对综合素质测试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

邮编:325035

联系部门:温州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联系电话:0577-86680800

传真:0577-86680800

电子邮箱:zs@wz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wzu.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wzu.edu.cn

公众微信号:温州大学招生办(wzdxzsb)

招生咨询QQ群:488041341